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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月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月法未家”公开征集品牌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评选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4-22
摘要_ 关于月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月法未家”公开征集品牌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评选

月湖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月法未家”公开征集品牌形象标识(LOGO)和卡通形象征集活动,已于2022年6月19日完成征集,收到社会各界的广大群众投稿作品共计84件。按照评比办法,经月湖区法院党组研究决定,现将优胜奖、入围奖作品评选结果公布如下:

 

 品牌形象标识(LOGO)  

 

   优胜奖   

 

作者:荆玉梅

 

   入围奖   

 

作者:刘子飞

作者:熊仁海

作者:张延评

 

 

 

 卡通形象  

 

   优胜奖   

 

作者:徐广伟

 

   入围奖   

 

作者:杨阳

作者:叶丽琴

作者:牛壮壮

 

公示时间

 

2023年4月21日至2023年4月25日,共5天。对入围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月湖区人民法院反映(联系人:江伟轩 电话:17707015670),逾期不予受理。特别声明:1.奖金发放事宜将由主办单位另行通知,奖金如涉及个人所得税由获奖者自理。2.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无版权和著作权纠纷。若作品涉及侵权纠纷,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由作者承担,与征集单位无关;一经发现著作权纠纷问题,征集单位将取消其参评资格及追偿相关奖励。3.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应征者同意征集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征集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4.投稿者需保留高精度的符合设计规范的电子稿原件提供给征集单位。5.征集单位对本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凡获奖者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获奖作品展示  

 

品牌形象标识(LO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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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奖--作者:荆玉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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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刘子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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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熊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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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张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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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通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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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奖--作者:徐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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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杨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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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叶丽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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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围奖--作者:牛壮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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