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怒江州旅游业协会LOGO征集

来源:征集发布网 浏览: 发布日期:2023-08-07截稿日期:2023-08-12
摘要_ 怒江州旅游业协会LOGO征集

怒江州旅游业协会LOGO征集公告活动主题

 

怒江州旅游业协会LOGO征集活动

LOGO包含会徽图标,“怒江州旅游业协会”字体设计

活动对象

社会各界人士

活动时间

网络投稿截至2023年8月12日18:00。

活动内容

(一)作品要求

1、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与其他企业、协会标识雷同或相似,且LOGO尚未被注册;

2、LOGO符合主题,充分展示怒江整体形象、特点,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

3、LOGO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寓意贴切、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4、LOGO易于识别,图形符号功能强,适合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应用,如平面宣传、户外旅游、场地设备、服装等各种用途;

5、设计作品须附创意说明,详述构思及象征意义。LOGO电子文稿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x900像素,纸质稿件彩色打印。

(二)奖励办法

LOGO采用(3名):采用LOGO每个奖励1000元,并向获奖作者颁发荣誉证书。

(三)投稿方式

1、网上投稿请将作品发至1269673117@qq.com,并在邮件主题中注明”怒江州旅游业协会LOGO征集活动”。

2、投稿内容包括LOGO设计稿及其诠解,以及作者个人信息(姓名、通讯地址、有效证件号、联系电话和E-mail等)。纸质稿件请彩色打印,电子稿件以JPEG格式提交,不低于1024x900像素、

3、联系人:何艳财

联系电话:17308862869

其他事宜(一)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所有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由此引发的纠纷,其法律和民事责任均由应征者承担;

(三)应征作品如若获奖,则视为应征者同意主办单位拥有对该作品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应征者不得再转让第三方或用于产品开发,一经发现,将取消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即原额追回;

 

(四)投稿作品的著作权受中国法律保护。最终获得采用权的设计作品,其著作权(包括但不限于复制权、发行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即归主办方所有,主办单位有权对该作品进行修改、使用、开发、授权等,并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主办方将与投稿者签订《著作权转让协议》,奖金同时作为《著作权转让协议》的全部著作权转让费;

(五)在公布征集结果之前,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投稿作品;

(六)投稿作品请自备底稿,一经提交,概不退还;

(七)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凡投稿人均视为认可本说明内容。

怒江州旅游业协会

2023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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