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拉尔区委宣传部开展第二轮宣传语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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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第一轮海拉尔形象标识和宣传语征集活动,现已成功征集到形象标识候选作品1个。经过专家筛选,截至目前,暂未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海拉尔宣传语,现海拉尔区委宣传部面向社会开展第二轮宣传语征集活动。

一征集内容

 

海拉尔宣传语,入选宣传语将广泛用于宣传片、公益广告、宣传报道、主题活动等各种载体和场合。

二主办单位

 

中共海拉尔区委宣传部

三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4月26日(电子邮箱以收件时间为准)

四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凡热爱创意写作或具备相关专业能力的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五宣传语征集要求

 

1.直观形象地反映海拉尔的人文历史内涵、文化旅游特色、及“智慧开放、生态宜居、幸福平安海拉尔”的“北疆精品城市”形象;

2.文字简洁、语言精练、朗朗上口,具有吸引力和感染力,便于记忆和传播;3.宣传语中必带“海拉尔”3个字,字数控制在10个字以内,应有不超过200字的说明,主要阐释思路和含义。

六评选流程

 

1.入围评选。征集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团进行评审,初选10条宣传语入围作品。

2.最终评选。主办单位组织政府部门代表、媒体代表、企业代表、社会组织代表、居民代表等共同座谈研讨,在入围作品中评选出1条宣传语最终采用。

 

3.公布结果。拟于2024年6月向社会公布海拉尔宣传语第二轮征集活动评选结果。

七奖项设置

 

1.终选出1个采用奖,奖励人民币5000元及荣誉证书。

2.为确保评审质量,经评审后本次征集中没有选出可采用的宣传语,采用奖空缺。

八投稿方式

 

填写《海拉尔宣传语作品报名表》,采用电子稿件方式,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投稿邮件标题:姓名+“海拉尔宣传标语”第二轮应征作品。

投稿邮箱:hqwhxwbqb@163.com

联系人:崔嘉惠

咨询电话:0470-8117255

九征集须知

 

1.投稿作品应为原创,此前从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属于公开作品,并未申请过注册商标,投稿人须保证所提交的内容无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如涉及版权等法律纠纷,投稿人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活动主办单位对本次征集获奖的作品具有使用权,并有权对获奖作品进行修改、组合、使用及宣传,不另付稿酬。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商标注册。3.应征作品如有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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