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3-04-16 浏览: 次 为认真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完整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全面争创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有效形成我市创建工作品牌效应,引导全市各族干部群众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营造全民关注、全民参与、全民创建的浓厚氛围,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二连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主题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内容 二连浩特市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标识(logo)。 二、征集范围及时间 范围:面向社会 时间:4月13日至5月20日 三、征集要求 设计作品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突出体现二连浩特市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像石榴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的悠久历史和人文特色。 设计作品应形式端正庄重、图案简洁、富有个性、创意新颖、色彩明快,富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易于大众理解和接受,适合在多种载体上推广应用。 设计作品在表现形式和技术手段上,应适用于平面、立体、电子媒介等传播使用和再创作要求,满足各种材质制作需求,适合社会工作者佩戴,适合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社会工作服务场所长期悬挂,适合在开展各类社会工作服务和活动中印制使用。 四、注意事项 作品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并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如因设计方案涉及著作权、版权、名誉权和隐私权等一切法律纠纷,均由作者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所有作品不得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影响民族团结的内容、言论。 作品一经入围,其著作权和使用权归二连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领导小组办公室有权对作品进行修改和套用作品元素,同时,设计者不得再将其用以其它用途。投稿团队及个人在参加本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投稿方自理。 五、作品评选与奖励办法 征集结束后,主办单位邀请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评选出10幅入围作品,并按专家评审意见修改完善后,报二连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1幅作品为二连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官方指定标识(LOGO)。 活动结束后将选定标识(LOGO)通过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微信公众号进行公告,对入围作品、最佳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六、参与方式 请投稿作者填写投稿登记表,并在原创作品承诺书上签字后将作品图片(JPG格式)、作品登记表电子版材料及原创作品承诺书(签字)扫描件存放在一个文件夹内,用“创建LOGO征集+作品名称+作者名字”的方式命名,以压缩包形式报送至二连浩特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邮箱elmztj@163.com。 联系人:阿如那 联系方式:7521027 附件1 原创作品承诺书.docx 附件2 标识(LOGO)征集活动投稿登记表.docx 中共二连浩特市委统战部 二连浩特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二连浩特市教育科技局 二连浩特市文化艺术界联合会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