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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涪陵区旅游形象口号征集活动规则及工作安排,在涪陵区公证处的现场公证下,经5位终审专家评审并打分,按得分高低确定出以下7个获奖作品。
现就获奖作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日(8月25日9:00至8月28日17:00)。公示期内,如有发现抄袭侵权、高度重合或其他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大赛主办单位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据材料,超出公示期限的异议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23-89187108;邮箱:398999901@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