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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地名管理办法》、《浦江县地名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切实做好浦江县地名命名工作,经初审、征询县地名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及部分地名专家意见,现将“蓝城·诗画小镇”地名予以公示,征求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的意见建议。
地名公示从8月21日起至8月23日止,公示3天,在地名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通过来人、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浦江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反映。
地址:浦江县环城西路182号 电话:84103149
浦江县地名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8月21日
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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