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集“黄浦文旅集团形象标识LOGO”!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推进文化自信自强,铸就社会主义文化新辉煌”的号召,认真落实上海市委、市政府关于打响“演艺大世界”文化品牌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国际文化大都市核心引领区建设,2022年12月19日,黄浦区成立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黄浦文旅集团”)。
为体现黄浦文旅集团特色,凸显黄浦文旅产业特征,进一步提高黄浦文旅集团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特面向社会发起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形象标识LOGO征集活动。国内外专业设计院校、设计单位、个人均可参与。
2023年1月30日至2023年2月28日
1. 须为原创,不得与其他形象标识雷同或相似,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且未被登记或注册。
2. 能体现黄浦文旅历史脉络、区位优势、资源禀赋及人文传承等特色。
3. 具备图形符号功能强的特点,富有创意、易于识别、便于传播,兼顾文化和美学韵味。
4. 请附设计理念说明(背景、意义、寓意等),以及设计技术说明(尺寸、比例、颜色等)等释义性资料。
5. 文件格式应为JPG或PNG,单张图片不超10M。如作品入围,应提交AI矢量文件及相关源文件。
网络投稿联系人:王先生,投稿信箱:hpwljt@163.com。
来稿邮件请注明“黄浦文旅集团形象标识LOGO+作者姓名+手机号码”。
1. 遴选。主办方根据投稿数量和质量,按1:3的比例遴选9个作品进入评审环节。
2. 评审。成立评审委员会组织评审,评选出3个入围作品,并从中确定1个中标作品。
3. 公布。中标形象标识LOGO将在媒体、网络上进行公布推广。
对黄浦文旅集团形象标识LOGO设计入围作品,各奖励人民币10000元。对最终采用的形象标识LOGO,另行协商使用。
1. 应征作品应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序良俗要求。
2. 应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业秘密或违反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一经发现,将取消入围资格,如已发放奖励将悉数追回。如涉法律纠纷,由应征者本人负责。
3. 作品一经入围,即视为应征者同意入围作品的著作权及相关权益(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使用权、修改权、组合权、发布权、传播权等)均归主办方所有,主办方有权对入围作品进行修改、发表、复制、出版(含电子出版)、展出、推广、使用等,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著作权登记和商标注册,应征者不得再在其他地方使用该入围作品。
4. 在评选结果公布前,不得将应征作品转让或授权给任何第三方,不得重复参加其他相关评选活动。因重复投稿发生纠纷的,由应征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如涉及多人合作的,应征得所有合作者同意并标明所有合作者姓名。
5. 应征作品相同或相似,以先投稿者为准。
6. 本次活动所投稿件无论采用与否,所提交的有关资料和文件概不退还,应征者请自留底稿。
7. 若因应征者未提供有效联系方式,导致主办方无法联系并造成损失的,主办方不承担责任。
8. 本活动解释权归主办方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9. 凡投稿参与本次活动者,均视为同意本征集方案所有条款,并遵守相关规定。
上海黄浦文化旅游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1月30日